一是根据编制地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要求,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收集好相关资料,为编制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准备好前期工作;二是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通过招投标形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相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经验和实力强的第三方编制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三是印发并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一是玛沁县发展和改革局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衔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牧水利好额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和全县各乡镇、相关部门完成各项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并通过竞争性磋商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农村发展指导服务中心为编制《玛沁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单位;二是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农村发展指导服务中心9月赴我县实地调查,并完成各类资料收集工作,10月中旬编制完成《玛沁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初稿),11月中旬定稿,11月25日定稿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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