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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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督促青海第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大武连接二线工程DWLJX-SG4标段项目拌合站对该拌合站沥青废泥、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二是督促青海第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对该拌合站沥青、水稳、混凝土拌合机、地磅等所有设备进行拆除离场,清理现场所有余料;三是督促青海第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对该拌合站进行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作业。
玛沁县生态环境局督促青海省第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日至4日,分四批将大武连接二线工程DWLJX-SG4标段项目拌合站115.05吨沥青废泥、含油污染物等危险废物,转运至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并对青海省第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0万元。该拌合站已完成拆除工作,并进行了场地平整、覆土及植被恢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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